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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基金財務精算,評估財務負擔能力

       本局為評估退撫基金財務負擔能力,依公、教、軍之退撫法規及基金管理條例暨施行細則規定,每3年定期精算1次,以瞭解在現行收支法規制度下,基金財務負擔狀況,精算結果將提供相關主管機關作為擬定政策之參考。本局於113年依規定辦理第9次精算作業(精算評價日:112年12月31日),依據作業期程,截至113年底止已完成期中報告。

二、完善儲金管理配套,達成自主投資目標

       為銜接114年自主投資並使退撫儲金運用更具效益,本局建置完成自主投資平台,研擬資產配置策略及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4種投資組合供公教人員選擇,並邀集信託銀行與投資顧問公司積極辦理教育宣導,協助公教人員熟悉自主投資平台功能並具備理財投資基本觀念,圓滿完成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主投資基礎配套措施。

三、落實各項稽核作業,確保遵循法令規定

       依據113年度基金及儲金稽核計畫,完成各項書面稽核與受託機構實地稽核,以及辦理國外委託經營受託機構實地訪察,俾使各項業務遵循法令規定。並擬訂114年度基金及儲金稽核計畫,以作為執行基金及儲金稽核作業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