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拓展永續投資理念,落實企業社會責任
社會責任投資一直為退撫基金重要投資政策之一,在國內委託部分,除要求受託機構於經營計畫建議書詳細載明如何將公司治理及社會責任投資理念納入選股之過程及方法,期能確實選擇具永續發展前景及善盡企業社會責任之績優公司外,為更加強化企業重視ESG理念,退撫基金於112年度首次辦理追蹤ESG指數之國內股票型委託案。
經綜合評估國內ESG相關指數之成立期間與指數授權應用範圍、市值涵蓋率與流動性、週轉成本、指數報酬率及波動度等因素後,退撫基金112年度ESG國內股票型委託案選定FTSE4Good臺灣指數公司臺灣永續指數之報酬指數為績效評估參考指標,該指數之成份股除須出版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外,其評鑑模型包括環境、社會及治理等三大支柱,14個主題及超過300個獨立指標逐層聚合而成。本次委託總額度為新臺幣(以下同)120億元,委託期間為5年,由國泰投信、野村投信、匯豐投信及富邦投信等4家受託機構各獲得30億元之委託金額。
貳、訂定儲金管理法規,建置個人專戶架構
研訂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收支、管理及運用相關法規及作業規範,以資遵循。為落實退撫儲金專戶管理精神,委由信託銀行建置公教人員專屬之個人專戶架構,並自112年7月1日起提供服務;另委託專業投資顧問公司,提供資產配置策略及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標的組合。
參、舉辦個人專戶講習,製作宣導影音文宣
為使各機關學校人事及新進參加退撫儲金等相關人員,了解與熟悉個人專戶制繳納作業、自願增加提繳相關規定、推展自主投資業務及宣導投資理財觀念等,辦理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講習會,並製作宣導短片及文宣品置於本局網站,以達到廣為周知之宣傳效果。
肆、精進內部稽核作業,明訂儲金稽核規定
依據112年度基金稽核計畫,完成各項書面稽核及實地稽核,並辦理國內、外委託經營受託機構及保管機構之實地稽核或訪察,以掌握受託機構對委託投資契約、投資方針及經營計畫建議書等相關投資規範之遵循情形;另配合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實際作業情況,訂定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內部稽核作業實施要點,以及訂定113年度退撫基金及儲金稽核作業計畫,作為執行基金及儲金稽核作業之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