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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1月1日以後代理(課)教師年資得否補繳退撫基金費用?

人員類別

教育人員

問答類別

申請補繳退撫新制年資作業

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2條第4項規定,97年1月1日以後之各項代理(課)教師年資,均不得併計為退休、資遣或撫卹年資,因此,毋須辦理補繳基金費用。如尚有疑義,請逕洽法令主管機關教育部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