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教育人員
退撫新制給與核撥作業
一、公務人員、教育人員之月退休金、遺族之遺屬年金(原月撫慰金)自107年1月起改為每月1日發給,如遇星期例假日,仍依規定如期撥付入帳。 二、公務人員、教育人員遺族之月撫卹金自107年7月1日起, 定期於每月1日按月發給,如遇星期例假日,仍依規定如期撥付入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