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
申請補繳退撫新制年資作業
依銓敘部95年8月14日部退四字第0952677829號函規定,因該段年資係適用各機關學校聘僱人員離職儲金給與辦法,於離職時領取離職儲金,故無法補繳退撫基金費用以併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