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人員
基金費用繳納作業
一、軍職人員之轉調生效日如於月中者,一律以破月繳費,請原、新單位分別按當月服務日數辦理當月基金費用繳納。 【例】王○○於112年6月16日由A機關轉調至B機關,則A機關應繳納王○○112年6月1日至15日之基金費用,B機關繳納王○○112年6月16日至30日之基金費用,破月基金費用按當月實際天數計算(四捨五入),請原、新單位分開辦理王○○6月份之基金費用。 二、加入及退出原因,請填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