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教育人員
申請補繳退撫新制年資作業
89年2月2日以後服補充兵役者,得依其補充兵證書所載曾受軍事訓練日期,申請補繳退撫基金,再據以併計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休年資。又服補充兵役前曾參加大專集訓年資者,亦得檢具大專集訓證書所載折合役期天數,申請補繳退撫基金,再據以併計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退休年資。至於曾於高級中等(含高職)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軍訓課程,因兵役法施行法規定得折算役期之學校軍訓課程,並未包含補充兵,不得補繳該軍訓課程期間退撫基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