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基金管理機構

英文詞彙

institutions for fund management

係指向不特定的對象,募集資金並代為操作管理,投資運用的結果,不論損益盈虧,皆由基金的投資者自行負擔,如我國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合格的基金管理機構須具備證券投資上的專業能力、健全的財務結構和有紀律的投資運作,故世界各地對於基金管理公司的設立皆有嚴格規範,如在香港,除了設立資本額的規定外,同時必須具備證券交易商、投資顧問,甚至商業交易顧問的執照方能執業;國內證券投資信託公司的設立條件,包括最低資本額的規定、第一個基金設立的最小基金規模,以及股東的持股比重和專業能力,乃至員工的組成,均有嚴格的規範。

相關詞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