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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職

英文詞彙

suspended service

係指參加退撫基金人員因違法、廢弛職務或其他失職行為,經依公務員懲戒法規定處以休其現職處分,而暫時退出退撫基金者。依「公務員懲戒法」第14條規定,休職者休其現職,停發薪給,並不得申請退休、退伍或在其他機關任職,期間為6個月以上,3年以下,休職期滿,許其復職。是以,參加退撫基金人員如有休職情事,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12條規定,應暫予停止繳納基金費用,俟其原因消滅時,自復職之日起繳付基金費用。

相關詞彙

停職,停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