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集中市場

英文詞彙

listed security market

係指證券採集體競價交易之場所,依組成型態可分為公司組織及會員組織兩種。公司組織型態係由投資者組成一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場地、設備及服務人員,於主管機關之管理及監督下,便利各券商於該集中市場內,自由買賣證券與集中交割。其主要特質為以營利為目的,保持超然立場,並負損害賠償責任。會員組織型態係由各券商所組成,不以營利為目的,參加者即為會員,各項經營費用由會員共同負擔。交易所由會員自治自律、相互約束,使活動不逾常軌,部分交易所並設置賠償準備金,以備會員違約賠償之用。我國目前僅有一家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係屬公司組織,由各公、民營金融機構及企業出資,於民國50年成立,51年正式開業。證券交易所之主要功能如下:
一、 形成自由買賣市場及公平合理之價格。
二、 可引導投資。上市公司財務公開,股價將適度反應其經營狀況,使大眾游資有正當流向,企業亦得自市場中募集所需資金。
三、 便於股票抵押融資。藉由市價之公開,授信機構得承作質押放款,並得隨時處分該類證券,以保自身利益。
惟上市證券良莠不齊,須仰賴證券交易所除就上市證券之事前審慎審查外,其上市後之切實追蹤亦不得輕忽,方得確保社會投資大眾之權益。

相關詞彙

店頭市場,資本市場,初級市場,次級市場,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