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勞動基金監理會

英文詞彙

Labor Funds Supervisory Committee

於民國103年2月17日成立,隸屬勞動部,為該部所設任務編組,負責各項勞動基金投資運用之審議、監督及考核。監理會置委員 21 人,其中 1 人為召集人,由勞動部部長指派次長1人兼任,其餘委員人選由勞動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財政部等代表3人、全國性勞工團體推薦代表6人;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代表1人;勞動部、全國性勞工團體,及全國性雇主團體推薦之學者專家10人共同組成。該會另置執行秘書1人,由該部勞動福祉退休司司長兼任,幕僚工作則由該司之勞動基金監理科人員負責。

相關詞彙

勞動部,勞工退休金,勞保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