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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英文詞彙

Public Service Pension Fund Management Board

於民國84年5月1日正式成立,隸屬銓敘部,掌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事項,並受基金監理會監督。基金管理會採行委員制組織型態,置主任委員1人,由銓敘部部長兼任,綜理會務,副主任委員1人,襄理會務,委員13人至17人,由銓敘部遴聘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業務主管各1人及專家學者組成之,每月開會1次。另為應業務需要,得遴聘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若干人為顧問,聘期1年。為辦理該會掌理事項及執行委員會議各項決策事項,下設業務組、財務組、稽核組、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主計室等單位,法定員額為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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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院,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