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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英文詞彙

Public Service Pension Fund Supervisory Board

於民國84年5月1日正式成立,隸屬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審議、監督及考核事項。基金監理會採委員制組織型態,置主任委員1人,由考試院副院長兼任,綜理會務,執行秘書1人,承主任委員之命負責推動委員會決議事項及日常會務,委員則由代表政府機關的行政院與考試院秘書長,及銓敘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等機關首長13人,與分別由銓敘部、全國公務人員協會、國防部、教育部、全國教師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等機關團體推派的軍公教代表10人共同組成,每季開會1次。另為應業務需要,由主任委員遴聘法律、財務等專家學者5至7人為顧問。為辦理該會掌理事項及執行委員會議各項決策事項,下設業務、稽察二組,法定員額25人至35人,至於人事、會計、統計及政風業務,則由考試院派員兼辦。

相關詞彙

考試院,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