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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全國公務人員協會

英文詞彙

National Civil Servant Association

成立於民國98年10月2日,以加強為民服務、提升工作效率、維護公務人員權益、改善工作條件,並促進各機關公務人員協會聯誼合作為宗旨;依公務人員協會法成立之總統府、國家安全會議、五院、各部及同層級機關公務人員協會,及各直轄市、縣(市)協會均得申請加入為會員;會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權力機構,由會員代表大會就會員代表中選舉,分別成立理事會、監事會;理事、監事均為無給職,任期2年,連選得連任,理事長之連任以1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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