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度退撫基金監理及管理施政計畫,依考試院第12屆施政綱領所定施政方針,分就基金監理業務與基金管理業務兩大方向,訂定工作重點據以實施。基金管理部分,除依組織職掌辦理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規劃年度運用方針及投資組合,進行委託經營及受託機構之稽控,推動基金有關規劃建置、系統分析、資料備援等相關資訊管理作業外,擴展與軍公教現職人員及退休人員福利有關之投資,以增進收益、分散風險;另適時檢討研修(訂)基金管理相關法規、賡續精進基金管理作業程序,加強基金內部稽核,保障基金資產安全,增加多元化投資,提升基金經營績效,促進基金財務健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