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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澄清並無接受退休(伍)人員辦理現金繳回退休(伍)金,換發提存年資證明情事

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澄清並無接受退休(伍)人員辦理現金繳回退休(伍)金,換發提存年資證明情事

基金管理會特表聲明,該會皆係依據軍公教人員各主管機關(國防部及各軍種司令部、銓敘部、教育部及各縣市政府)之核定函辦理各項新制退撫給與,不直接接受個人申請辦理。退伍軍職人員若擬保留已服務軍職年資時,依規定須向所屬各司令部申請改為保留年資之結算單,該會並無接受退伍人員辦理現金繳回退伍金,換發提存年資證明之業務。
該會重申退休(伍)人員如經主管機關核定需繳回新制退休(伍)款項時,係由該會依規定行文各該退休(伍)人員服務機關轉知開立以該會為受款人之支票或購買郵政匯票繳付,並不接受現金繳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