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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防部有關已退軍職人員或遺族定期退除給與給付金額調整說明

一、法源依據:

(一)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9條及其施行細則第48條、第62條規定。
(二)行政院、考試院113年3月8日院授人給揆字第11340004704號、考臺銓二字第11307000201號公告。

二、調整事項說明:

(一)適用對象:經審定112年12月31日(含當日)前生效之定期退除給與案件。
(二)調整項目:退休俸、贍養金、生活補助費或遺屬年金(原退休俸半數或半俸)。
(三)調整比率:調高4%。
(四)實施日期:自113年1月1日生效。

三、諮詢專線:

陸軍司令部03-4709438
海軍司令部02-25331119
空軍司令部02-25320622
國防部人次室02-85099602~3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02-85099338~9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02-27571447、27571736、275717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