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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遞延3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之基金繳納系統業已完成改版作業事宜

為辦理公教人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選擇遞延3年繳付退撫基金費用作業,本基金繳納系統業已完成改版,請各機關學校辦理執行版本更新作業相關事宜,可參閱附檔「憑證應用版新增育嬰全額自繳作業功能說明」、「單機版新增育嬰全額自繳作業功能說明」及「單機版育嬰全額自繳資料匯入操作說明」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