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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自民國110年1月1日起每年調升1%,至112年調整為15%。

       茲配合軍公教人員退撫基金提撥費率經考試院及行政院會同釐訂公告,自110年1月1日起調整為13%,爰按107年1月1日生效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修正110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請各機關(構)學校自110年1月1日起依修正後對照表標準,辦理每月退撫基金費用繳納事宜。上開待遇支給標準日後如有調整,本會將另行配合修正。

      另本會將依現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更新機制,於109年12月上旬由系統自動進行110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更新作業,屆時如無法由系統自動更新者,請配合至本網站下載專區\軟體下載處,下載相關更新軟體後執行系統更新作業。

       如有繳費疑義,請電洽本會業務組服務人員;如有系統更新及操作疑義,請電洽本會資訊室服務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