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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1至3月新制定期退撫給與調薪差額,已於113年4月9日撥入領受人指定金融機構帳戶

已退軍公教及政務人員定期退撫給與調整,經行政院會同考試院於113年3月8日公告,以112年12月31日(含當日)以前生效之退撫案件為適用對象,並自113年1月1日起調增4%。

基金管理局業配合自113年4月1日起,按調增4%後之金額進行發放新制定期退撫給與,有關113年1至3月新制定期退撫給與差額,已於113年4月9日撥入領受人指定金融機構帳戶。各領受人可向指定之設帳分行(臺灣銀行、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或第一商業銀行暨其各所屬分行)查詢入帳情形,如撥付日後仍未入帳,請電話洽詢基金管理局承辦人。

軍職人員:(02)82367312~7318
政務及公務人員:(02)82367327~7336
教育人員:(02)82367319~7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