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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九十年度第一次委託經營業務公開徵求保管機構相關作業事項說明

九十年度第一次委託經營業務公開徵求保管機構相關作業事項說明表
提問銀行 疑問內容 銀行建議 本會說明
花旗銀行 申請人資格條件中,實收資本額須達新台幣壹佰億之規定,對外商銀行不合時宜。
二、申請人資格條件中,信用評等之證明文件需提供「正本」,但不知「證明正本」的定義為何?
三、在保管銀行業務經營計畫建議書中,並未明列保管銀行如何作好”資產移轉”之項目。
若外商銀行為申請人者,須同時檢附其總行最近一年度或一季之財務報表(含實收資本額及淨資產數字)。
二、以「淨資產」達壹佰億為申請人之資格條件,比「實收資本額」更為適切。
一、若提供中華信評資料者,須檢附其最近一年”信評結果通知”之影本一份(應證明與原件相符且經銀行負責人及銀行印鑑用印)
二、若提供S&P和Moody’s之資料者,須檢附其最近一年信評結果之正本一份,並註明其出處。(如得自其網站或其出版品,應證明與原件相符且經銀行負責人及銀行印鑑用印)可增列”資產移轉”之作業建議於”經營計劃書”中。
一、若外商銀行為申請人者,其實收資本額之認定以總行為準,並應經會計師簽證,且須附中文譯本 。
二、申請人之資格條件仍以實收資本額為準。
一、同意業者意見。申請業者可檢附中華信評對其最近一年”信評結果通知”之影本一份(應證明與原件相符且經銀行負責人及銀行印鑑用印),並附相關佐證資料(如信評公司所發行刊物或網站公布之信用評等資料)。
二、同意業者意見。申請業者可檢附S&P和Moody’s對其最近一年信評結果之正本一份,並註明其出處。(如得自其網站或其出版品,應證明與原件相符且經銀行負責人及銀行印鑑用印)
三、對於委任保管業務之建議或許諾,業者均可於委任保管業務經營計畫建議書第六點其他欄表達。
合作金庫 一、有關申請人應備申請書表文件(十)、(十一)實收資本額證明及保管資產規模證明,應經會計師簽證,因公營機構財務報表未經會計師辦理查核簽證,可否分別以中央銀行驗資證明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佈之基金資料彙總表全體基金四月底基金規模、市場佔有率代替。
二、有關八十九年度會計師查核報告(公營銀行應提供中央政府總決算之相關財務報告)由於審計部尚未審核完結,可否以行政院編列之財務報告代替之。
一、同意業者意見。對於公營機構得以中央銀行驗資證明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佈之基金資料彙總表全體基金四月底基金規模、市場佔有率代替實收資本額證明及保管資產規模證明。
二、同意業者意見。公營銀行應提供中央政府總決算之相關財務報告可以行政院編列之財務報告代替之。
中國信託商銀 一、申請書上所載連絡之電話、傳真、電子郵件可否為信託部資料方便貴我雙方連繫。
二、建議書內容中(壹:保管機構概況)之3、最近三年經營績效;4、經營規模所須表示之要項,內容為何?
三、成本分析表格式:(一)是否皆須明確載明單位、數量及單價?(二)是否須含預估收益?(三)是否委託資產金額為壹佰伍拾億?
四、目前有信託部營業執照職司信託業務者,(一)是否仍以總行名義提出申請?(二)印模單是否須為「總行大小印」?(三)日後可否以信託部名義簽約。
一、同意業者意見。
二、最近二年經營績效請提供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重要財務比率;經營規模除八十九年度實收資本額及淨值外,並可依業者特性補充相關資料。
三、本次委託經營保管資產金額為壹佰伍拾億元,保管費率報價單所附之成本分析表,格式須明確載明單位、數量及單價,並含預估收益。
四、申請業者應以總行名義提出申請、簽約。印模單為「總行大小印」。
華南銀行 一、「印模單」之「領款印鑑」是蓋「本行大印」及「負責人私章」?或是比照保管基金蓋「○○基金專用章」及「有權簽章人員」?
二、計畫建議書(大綱)之「貳、保管機構組織」之「一、組織體系與部門功能區分」之(一)組織架構圖、(二)部門職掌功能、(三)各部門主管資料 是指全行?或是信託部之資料?「四、監察稽核部門人力配置及資歷」是指信託部內部稽核?或是指稽核室之人力配置?
一、印模單為「總行大小印」。
二、計畫建議書(大綱)之「貳、保管機構組織」之「一、組織體系與部門功能區分」之(一)組織架構圖、(二)部門職掌功能、(三)各部門主管資料係指全行資料。另「四、監察稽核部門人力配置及資歷」是指稽核室之人力配置。
富邦銀行 一、實收資本額,保管資產規模,是否一定須提送至九十年四月三十一日之會計師簽證?是否可用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會計師簽證並附上四月底之銀行月報表佐證?
二、退撫會表示已不用押標金,則是否還須要印模單?
三、計劃書中所提之「證券代理部門」為何?與保管業務之評估有何關聯?
四、委任保管契約書所提每日須以書面及電子媒體方式交付,電子媒體之格式內容為何?書面如何交付?每日交付之時間為何?
五、委任保管契約,三方權益契約書範本是否可討論修改?
六、報價單所附之成本分析表是否一定須填寫?
一、實收資本額,保管資產規模可用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會計師簽證並附上四月底之銀行月報表佐證。
二、申請文件仍須提送印模單,留供簽約時之印鑑證明。
三、證券代理部門為銀行內從事證券經紀部門,其交割經驗、規模為本會評分項目。
四、電子媒體之格式內容已刊登於本會網站(www.fund.gov.tw);書面通知於次一營業日寄送本會。
五、僅可作文字修正,不能涉及實質內容更動。
六、報價單所附之成本分析表須填寫。
中央信託局 一、實收資本額證明因本局尚未有會計師簽證制度,請問是否可以行政院審定之決算報告書代替?
二、保管資產規模證明,本局尚未實施會計師簽證制度,請准以本局會計處彙編之日計表及科目明細代替。
三、切結書第三條「所提出各項文件及資料,授權貴會…轉授權他人利用,…」基於資料保密原則,本項切結十分不妥,請研議。
四、計劃建議書(大綱)第肆項第三點有關交易回報、追蹤查詢之資訊系統,以保管銀行角度,應無交易回報作業,因經理公司做完所有交易後,才將交易內容函示保管銀行據以處理交割作業,並於交割完畢後回報經理公司及委任人(交割回報)所指交易回報內容是否請再說明。
一、同意業者意見。
二、公營機構可以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佈之基金資料彙總表全體基金四月底基金規模、市場佔有率代替保管資產規模證明。
三、本會不會將銀行所提出各項文件及資料轉授權他人利用。
四、依本會委任保管契約第十條第一款規定辦理。
華信銀行 一、申請書表文件中,第(八)項合於辦理保管業務之證照,是否指信託部營業執照中有登載「辦理保管業務」者即可。
二、第(十)項實收資本額證明及第(十一)項保管資產規模證明,是否得以截至民國八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經會計師查核之年報或截至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會計師之核閱報告書取代。
三、申請書之申請人名稱是否銀行信託部即可代表,或需以總行名義為之?需由負責人親簽或可使用印鑑取代?其他書表是否相同?
四、保管費率成本分析表相關欄位如項目、規格等所指為何?是否可提供範例。
一、合於辦理保管業務之證照,是指信託部營業執照中有登載「辦理保管業務」者。
二、實收資本額證明應以九十年四月三十日為準;保管資產規模證明得以截至民國九十年三月三十一日會計師之核閱報告書加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佈之基金資料彙總表全體基金四月底基金規模、市場佔有率代替保管資產規模證明。
三、申請書之申請人名稱需以總行名義為之,需蓋負責人印鑑,其他書表相同。
四、業者自訂保管業務所需成本分析。
中華銀行 一、公告事項二之(二)建議比照財政部證期會八十九年十一月三日台財證(四)第○四八○七號函說明二辦理。
二、公告事項二之(四)建議刪除。
因本會委託經營金額龐大,對於保管機構資格條件所訂標準需更為嚴謹周全,本會所訂標準應予維持。
土地銀行 有關公告事項三,申請人應備申請書表文件(十)實收資本額證明一份及(十一)保管資產 規模證明一份,應提送經會計師簽證之證明文件乙節,因本行(土地銀行)為公營銀行,財務報表並未經會計師簽證,可否改以其他文件,如營業執照上記載之資本額(或央行驗資證明文件),投信公司每月送證期會核備之資產負債報告書等代替? 公營機構可分別以中央銀行驗資證明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公佈之基金資料彙總表全體基金四月底基金規模、市場佔有率代替實收資本額證明及保管資產規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