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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年度第2次委託經營業務將於91年1月15日起接受業者申請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九十年度第二次委託經營業務自本(九十一)年一月十五日起接受業者申請;委託金額一百五十億元,將由依法得標之六家受託機構平均分配,預訂於三月間交付委託金額。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配合政府委外操作政策,繼九十年七月十六日創先辦理第一次委託經營後,退撫基金九十年度第二次委託經營將於九十一年一月十日公告申請須知,並自一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國內投信業者申請,評選程序分為資格審查、計畫審查及契約簽訂三個階段,將於一月三十一日至二月八日實施資格審查,二月十八日至三月四日進行計畫審查,並於三月五日至十五日簽訂契約後撥款。此次委託經營金額仍為一百五十億元,係以公開方式定價選定六家受託機構,並由每家平均分配新台幣二十五億元之受託額度,委託期間為二年;而本次委託經營之保管機構,將續由第一商業銀行擔任,其保管費率為零,保管期間與第一次委託經營相同,至九十四年七月十五日止。

銓敘部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表示:該會自民國八十四年五月一日成立以來,即非常注意整個資產管理市場的發展,經不斷蒐集國內外委託經營的相關資料,並依據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五條規定,研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辦法草案,依法定程序送請考試院及行政院於八十六年二月二十六日會銜發布,積極推動退撫基金委託經營業務。為配合國家財政金融政策,推動資產管理業務,對於風險性與專業性較高之有價證券投資業務,該會將透過委外代客操作方式,進行有價證券投資運用,期望透過業者高素質的投資研究團隊,豐富的資產管理經驗,嚴謹的投資決策過程,嚴格的風險控管制度及卓越的投資績效表現,使退撫基金能夠達到降低風險、專業管理、提昇效率及增加收益等多重基金投資目標,並可藉此提昇專業機構的市場比重,以健全資本市場。

該會表示,退撫基金九十年七月辦理九十年度第一次委託經營時,對受託機構之遴選歷經資格審查、計畫審查、費率評比及契約簽訂四個階段,本次委託經營與第一次辦理時最大差異處,在於係採定價方式徵選受託機構,不再進行費率評比,該會參考目前市場之決標管理費率,並配合退撫基金第一次委託經營九家投信公司實際之運作狀況,訂定第二次委託經營受託機構之管理費率,申請業者必須同意委任報酬按委託資產淨值以下列方式計算:投資股票部分依固定年○.一九八%費率按日計算,投資其他有價證券部分依固定年○. ○九九%費率按日計算。

業者只要接受該會所定之管理費率,並符合下列四項申請資格即可提出申請:(一)成立三年以上(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基準,往前推算三年以上)。(二)經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審查、並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取得營業執照。(三)最近二年(以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為基準,往前推算二年)所經營管理以國內股票投資為主之基金整體經營績效,經投信投顧公會以簡單平均法或加權平均法評比應在國內股票型基金平均收益率以上。(四)於九十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所管理之基金資產不得少於新台幣一百億元。該會將成立評審小組,審查業者所提之委託經營計畫建議書,並由申請業者進行簡報後評定成績,依積分排名錄取前六家受託機構,由每家平均分得二十五億元之受託額度。至於本次委託經營之保管機構,基於資訊整合及成本效益考量,仍交由第一商業銀行保管委託之資產,其保管費率為零。

該會又表示,退撫基金委託經營自九十年七月十六日撥款一五○億元給怡富等九家受託投信公司代為操作後,為有效執行委託經營,以達到預期收益目標,即非常注重委託經營的執行與管理,該會除責令專人針對九家受託機構進行專戶管理外,並於九十年十月間請九家受託機構至該會報告投資運用情形,詳細傳達退撫基金之屬性及委託經營所要求的具體收益目標,各受託機構均能了解配合,並把握股市漲勢,適當地調節持股,實現了相當獲利,此將有助於退撫基金達成預期收益之目標。截至本(九十一)年一月九日止,委託資產淨值為一八一億八、○二五萬元,報酬率為二一‧二○%,收益情形尚稱平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