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管理會表示,該會九十年度第一次委託經營,於九十年七月十六日依契約撥款一百五十億元交付九家受託投信公司代為操作,委託期間為二年,委託投資契約即將於今(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到期。依據考試、行院院所頒退撫基金委託經營辦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受託機構經營績效良好,其受託經營期間收益率在同期同性質之受委託經營機構排名中數以上,且未有依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之要求改善或處置情事者,取得不經評審之續約資格。同條第三項並規定,收益率之評定,依評定基準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之每日計算收益率簡單平均數為之。對於本批委託資產到期之處理,經退撫基金管理會第五十三次委員會議審議決議,將以現券方式收回,並以契約到期日前一個月為評定基準日(即六月十五日),以評定基準日前十五個營業日(五月二十三日至六月十三日)之每日收益率簡單平均數作為受託機構收益率評定及續約資格確定之基礎。該評定期間之經營績效,經提該會六月十六日九十二年度第一次臨時委員會議審議,退撫基金九十年度第一次委託經營之受託機構,績效評定期間之平均報酬率,因受整體環境不景氣之影響均未達二四%,會中決議以高於同期間臺灣證券集中市場股價加權指數之平均報酬率(六.六九%)、報酬率為正數、績效排名在同期同性質之受委託經營機構中數以上,並且無重大通知改善情事者,即可取得續約資格。是以,按上開標準,本次計有復華投信公司(績效評定期間平均報酬率為二二.六三%)及群益投信公司(績效評定期間平均報酬率為九.八三%)二家受託機構取得不經評審之續約資格。另退撫基金管理會表示,退撫基金於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辦理之九十年度第二次委託經營業務,截至本(九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為止,委託期限已屆滿一年,怡富投信公司之操作績效排名在同期間同性質受託機構之後四分之一,且其報酬率(負三○.六四%)低於同期間臺灣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股價加權指數報酬率(負二七.六六%)及退撫基金管理會法定收益率加計五個百分點,因此退撫基金管理會已於本年三月三十一日發文通知怡富投信改善績效。若怡富投信於觀察期三個月後,其自委託投資契約生效日起經過一年三個月期間(即自九十一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九十二年六月二十五日止)之操作績效經營績效仍未改善者,則退撫金基金管理會將依規定提前終止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