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銓敘部表示軍公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維持十八%優惠存款利率之決策過程,極為嚴謹周延,且係循法定程序辦理,並無不當

銓敘部新聞稿     民國九十二年三月二十日

銓敘部表示,軍公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維持十八%優惠存款利率之決策過程,極為嚴謹周延,且係循法定程序辦理,並無不當

銓敘部表示,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制度自民國四十九年施行迄今,已逾四十年,對於退休人員及其眷屬之生活保障與社會之安定,確有相當之助益。按軍公教人員自八十六年一月一日、八十四年七月一日及八十五年二月一日實施退撫新制(由政府全額編列預算支應退撫經費之「恩給制」改為政府及軍公教人員共同提撥經費之「共同提撥制」)後,政府已配合採取斷源性措施,各類人員自其退撫新制實施後之服務年資,領取之一次退休(伍)金及公(軍)保養老給付,均不得再辦理優存。因此,優惠存款制度係過渡時期之制度,將隨退撫新制實施而漸進取消。在此過渡時期,由於現今社會經濟環境變遷,以及國內金融市場利率不斷調降,現階段優惠存款制度面臨若干問題,經考試院九十一年九月五日第十屆第一次會議決議,責由銓敘部對於軍公教人員優惠存款制度進行研究評估。銓敘部爰針對優惠存款制度及其利率變動之可行性與合理性,以及變動後之法制、政策、社會,乃至政治層面之衝擊影響暨相關數據,展開專案性研究,並研擬調整優惠存款制度之數項方案,先後五次邀請法界人士、學者專家、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財主機關等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妥慎研議,依數次會議決議及與會機關代表之意見,絕對多主張現階段十八%優惠利率仍應維持,不宜變動之態度,惟配套研提軍公教人員退休改革方案,以進一步健全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及舒緩政府財政負擔。銓敘部爰據以研擬檢討評估報告,報請考試院核議。嗣經考試院於本(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第十屆第十八次院會根據全院委員審查會結論作成決議:公務人員一次退休金及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制度(年息十八%),仍維持現制,不作變動。另請銓敘部配套積極研議退休制度改革方向,及訂定推動時間表,並與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財主機關等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妥慎研議後,另案報院。因此,維持十八%優惠存款利率之決策過程,極為慎重嚴謹,並無不合。

  銓敘部亦指出,有關立法院邱委員創進及段委員宜康於本年三月二十日召開「吳容明騙了姚嘉文-一份錯誤的優存報告,讓公庫每年流失五百六十億」記者會,係依據國立台北大學財政學系黃教授世鑫所提「由財政觀點評析十八%的軍公教退休金優惠存款:兼論信賴保護原則」,認為考試院作出十八%優惠存款利率維持現況的決定,係依據銓敘部一份錯誤的優惠存款報告所作成。惟銓敘部認為,依台灣銀行提供之數據顯示,九十一年各級政府應負擔之優惠存款差額利息總額為新台幣四百八十五億餘元,並非五百六十億元,且其中約有八十七.七二%(約三十萬四千三百五十七人)辦理優存金額在二百萬元以下,其每月優存利息所得不超過三萬元,實不宜驟然調降或取消十八%優惠利率。又軍公教人員之退休給與應與其服務年資長短及職等高低成正比,如限定得辦理優存金額,將使服務年資較長或職等較高者受到限制,造成更不公平之現象,且對於現職軍公教人員之工作士氣,亦是一大打擊,甚而引發搶退潮。由於優惠存款制度影響範圍廣泛且頗為複雜,該部係以平和理性的態度,審慎客觀的蒐集相關數據資料,並數次邀集法界人士、學者專家、國防部、教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財主機關等中央部會及地方政府等,分別從法制面、信賴保護原則、政府財政負擔、退休生活保障及社會影響層面等五個面向,通盤檢討研析所作成,並非僅侷限於「政府財政負擔」一個面向考量,過程公正嚴謹,且係循現行行政運作制度,經由諮詢、討論匯集各部會主管機關意見,報由考試院院會合議決定,並無不當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