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撫基金國外委託經營業務截至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止共計有二十六家投資機構、六家保管機構投標送件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公告辦理九十二年度第一次國外委託經營業務,業於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二日截止收件,該會所擬委託之國際平衡型共計有十四家大型外國資產管理業者或金融機構送件申請、國際指數股票型則有十二家送件申請,而保管機構則共計有六家國內外金融機構申請。基金管理會表示,為穩定投資收益、有效分散區域投資風險,且鑒於投資多元化、國際化為現今各國退休基金運用之主要趨勢,基於安全性、收益性及分散風險之考量,在行政院及考試院先前即已專案核准可進行國外投資下,該會自九十年起即積極規劃及從事國外投資業務,另為配合建立我國成為亞太資產管理中心之政策,及考量國外投資事涉專業,相關交易、交割制度亦相當複雜,故將國外投資比照國內有價證券委託經營之方式委外經營。相關之國外委託作業規範在歷經十四次產、官、學界會議討論後,並依行政程序,提經該基金管理委員會議及監理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於本(九十二)年八月十一日正式公告招標。 基金管理會指出,該會將於本週內完成第一階段之資格審查,並預計於十二月中旬以前完成書面計畫審查、簡報審查、費率評比及議約等程序,將評選出三家國際平衡型業者,每一業者委託一億美元、二家指數股票型每一業者亦委託一億美元及一家保管銀行為委任機構。該會並規劃於十二月十五日舉辦聯合簽約儀式,十二月二十二日以前完成撥款五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