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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澄清並未協調國防部研擬軍人一致採取85新制

銓敘部就近來部分媒體報導該部除將修改公務人員退休法之外,也密集協調國防部研擬國軍85退休新制一事表示,該部所規劃改革方案係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所為之設計,至於軍職人員退休制度應如何檢討改革,係屬國防部權責,該部並未協調國防部研擬軍人一致採取85新制。

  銓敘部指出,近來報章媒體所報導「85制」,係指該部所研究規劃之「自願退休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延後方案」。該項方案之規劃係考量我國已面臨高齡化之社會發展趨勢,以及現行公務人員退休法所定任職滿25年以上自願退休人員年滿50歲可擇領月退休金之規定已有不合時宜問題等因素後,規劃將50歲領取月退休金之年齡條件,向後延至55歲或60歲。由於這項規劃必須完成修法程序才能施行,因此全案已經納入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送請考試院審查。

  另外,由於我國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除了公務人員之外,軍人及教育人員也將會面臨相同問題,因此銓敘部在規劃本項方案之過程中,均邀請軍、教人員等相關主管機關與會,俾使國防部及教育部等對於銓敘部所提建議以及規劃改革方向亦能充分瞭解。

  銓敘部又表示,軍、公、教3類人員職務特性不同,主管機關亦不相同,因此3類人員之退休制度係分別由不同法律規範:其辦理退休之條件、年資之採計、退休金給與標準等,均有不同規定,因此3類人員之退休制度不可能強求一致。換言之,軍、公、教人員之退休制度應如何檢討改革,分別屬於國防部、銓敘部及教育部權責,銓敘部所規劃之改革方案僅係針對公務人員退休制度所為之設計,並不代表軍公教3類人員均將一體適用相同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