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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對於全教會所提九九方案仍有疑慮

針對本(94)年12月26日報載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提出九九安老方案,銓敘部表示:該部經就其權責部分評估後,認為九九方案將增加政府整體財政負擔,且造成齊頭式平等,並未切合退休所得合理化之真意。

  銓敘部表示:全教會所提九九方案將使優惠存款制度之適用範圍擴大。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並非公教人員保險法規定之給付項目,而現行得辦理公保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公務人員,僅限於依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辦理退休,且最後在職機關係依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支薪人員;又,84年7月1日公務人員退撫新制施行後(教育人員為85年2月1日),有鑑於公務人員之退休所得已有增加,因此退撫新制施行後年資所領取之養老給付,均已不得辦理優惠存款。本次全教會所提九九方案,其優惠存款額度及利率,雖限於90萬元及9%,但適用對象卻擴大至原不得辦理優存之公營事業機構、私立學校退休人員及退撫新制施行後之新進人員,甚至勞工及農民亦均得辦理優存,恐將大幅增加政府整體財政負擔,實宜慎重考量。

  此外,銓敘部並指出該部所規劃之退休所得合理化方案,係針對部分人員退休所得超過現職人員待遇之不合理情形加以改革,依其任職年資長短及職等高低以及職責程度等因素,分別適用不同之退休所得上限比率,減少其辦理優惠存款之額度;也因此,84年7月1日退撫新制施行前退休之人員(敎育人員為85年2月1日),及支領一次退休金之人員,因其退休所得相對較低,將不受該部規劃方案之影響。然而,全教會所提方案,不論年資長短及職等高低,一律以相同額度及優惠利率辦理優存,以教育人員為例,國中、小退休教師依九九方案辦理之優存利息所得,雖與依教育部規劃方案得辦理優惠存款之利息所得相當,但大專校院退休教授依九九方案辦理,與依教育部規劃方案辦理相較,其優存利息所得將大幅降低,因此九九方案有齊頭式平等之虞,欠缺正當性與合理性,除對早期退休及支領一次退休金人員之權益未予合理維護外,對於現職人員亦無法鼓勵久任,同時缺乏激勵作用,實與銓敘部規劃之方案大相逕庭。

  銓敘部又指出,該部研擬之方案係經考量退休人員與現職人員,以及不同年資、職等人員權益衡平後所規劃;至於全教會所提方案,恐將增加政府財政負擔,且造成齊頭式之平等,誠有再予審慎評估考量之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