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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正視各級政府退休經費負擔並持續進行改革

針對昨(19)日有媒體報導「公教月退俸吞掉綜所稅」之內容,銓敘部表示,依行政院主計處網站公布93年度中央政府預決算資料顯示,公務人員退撫支出為136億餘元、教育人員為94億餘元、軍人部分則為1,002億餘元,如再加上地方公教人員退撫支出,並未有報載所稱達到2,100億元之情形;此外,銓敘部已針對目前政府之退撫費用負擔情形,適時提出改革方案。

  銓敘部指出,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經營10餘年後,已逐步邁入成熟期,退休給付佔支出比例逐漸偏高之現象(按:94年度公務人員退撫支出佔收入比例為26.09%;教育人員為47.32%;軍職人員為70.72%),本屬常態。惟新制推行至今,一直有提撥費率不足之困擾,領取月退休金條件亦過於寬鬆,加上部分退休給付方式及措施(如滿55歲或組織精簡辦理優退均得加發退休金)等因素,均促成退休人數增加,進而影響退撫基金給付能力。

  至於退撫新制實施迄今,政府所編列之公務人員退撫經費為何沒有顯著減少,銓敘部亦表示:由於新制實施時間尚短,目前退休人員大部分年資均仍屬舊制年資,因此政府雖得減少編列新制年資之退休金經費,但仍須繼續負擔舊制年資之退休金、優惠存款差額利息及新制年資之公提費用,因此短期內財務負擔尚無法減輕。且近年來因社會變遷,公務人員生涯規劃觀念逐漸改變,政府亦不斷實施專案精簡及民營化作業,並配合實施各種優惠退離方案,其目的雖在加速機關人事之新陳代謝,但亦造成公務人員自願退休人數增加,以及退撫經費預算之增加。此外,具有84年7月1日以前舊制年資者,均隨其退休案發給其他現金給與補償金,也是造成退休經費支出增加的原因之一。

  銓敘部又表示,雖然退休經費的支出短期間難以解決,但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確實存在改進空間,公務人員退休法修正草案業經考試院於本(95)年2月16日函送立法院進行審議,業納入延後公務人員自願退休領取月退休金起支年齡方案,並調整退撫基金提撥費率為15%;未來並將持續研究將公務人員退休制度,由新進人員開始,由完全確定給付制漸進調整為部分確定提撥制之退休金制度,期待以各種改革措施,持續調整退休制度、增進退休給付合理性,並因應社經環境少子化、老年化的潮流與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