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銓敘部將尊重未來立法院所作對於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合理可行之調整決議

銓敘部針對今(27)日報載教育部提出公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之修正方案表示,該部將尊重日後立法院所決議具有改革效益,且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之修正方案。

  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退休所得合理化改革方案已自本(95)年2月16日實施,該部基於尊重立法院對考試院及該部95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之考量,已將改革方案涉及之退休公務人員公保養老給付金額優惠存款要點函送立法院查照。

  由於立法院仍有不同意見,因此在4月11日交付黨團協商。該部為期立法院黨團協商時得以順利起見,因此密集拜訪立法院各相關黨團委員廣徵意見,各黨團及立法委員對於原退休金給付的不合理制度,必須進行改革,普遍已能接受。但有關改革方案之內容應如何調整,則有待黨團協商決定。

  本次教育部所提出的修正方案,是改以退休人員在退撫新制施行前的公保年資,每年以1.2個月之公保養老給付計算優惠存款月數;新制施行前公保年資30年以上者,才能以最高36個月之公保養老給付辦理優惠存款。根據教育部的說明,改革仍以考試院決定的方案內容為主,本次所提修正方案,只是因應立法院審查改革方案情形而預擬作為備選的方案。

  銓敘部對此則強調,現行改革方案是經由考試院院會討論決定,因此該部仍主張維持現行改革方案內容;但是改革方案既已經立法院交付黨團協商,於協商期間,除教育部所提出的修正方案外,尚有立法院法制、預算及決算委員會聯席會附帶決議所提建議之考量方案,以及部分立法委員建議方案。

  因此,日後立法院各黨團及立法委員如能獲致共識,並就具有改革效益,且能為社會大眾所接受之方案作成決議,銓敘部亦將予以尊重,並配合積極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