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談資產證券化(Asset Securitization)【中】

  本專欄在前一季為大家介紹了近年來在美、日及西歐等金融先進國家,資本市場中十分熱門的資產證券化,文中簡介了證券化的基本概念以及資產證券化對於發起人與投資人所帶來的種種好處,資產證券化雖具有資金來源多樣化、降低資金成本、分散風險、提高資金之流動性、投資人可以享有多元化的投資管道等諸多優點,惟整個證券化的過程即在創造以債券型商品為主的各型證券,而好的債券型商品其首要特色就是風險之控制,以下簡單介紹資產證券的風險類型:

違約風險(Default Risk)

  違約風險是指借款人未能履行合約繳納本金與利息,而使現金流量不足,以致無法支付資產證券化所創造之債券所需的現金流量。為降低此種風險,可利用下列兩種方式,即(一)以政府之公權力進行擔保;(二)由民間機構從事信用增強。其中信用增強又可由資產群組本身的資源中架構出信用增強,或是借助外力來擔保。
  由於資產證券化之興起與美國聯邦政府的扶植密不可分,致許多人誤以為政府擔保是證券化成功的要件,事實上,美國聯邦政府的擔保僅限於聯邦住宅局(FHA)及退伍軍人局(VA)所擔保之貸款,而此是有幫助中低收入戶或退伍軍人之政策性考量,情況較為特殊。一般而言,政府在資產證券化中,應儘量減少干預或補助,而讓市場機能自行運作。

現金流量風險(Cash Flow Risk)

  現金流量風險來自於兩種可能,即(一)借款人拖欠償還本息;(二)借款人提前還本。借款人拖欠的問題於1968年美國政府全國房貸協會(GNMA)保證負責拖欠時的墊款後,已獲得解決,其後,其他機構發行之債券也都能以保證墊付的方法來解決拖欠問題。至於提前還本造成現金流量變異性的問題就較難控制,而提前還本正是房貸證券之一大特色,造成它與其他債券在性質上最大的差異。所以必須依據經驗或計量模型,預測提前還本的速度,並以不同提前還本速度之假設下,分析投資標的之報酬率,以利投資人做決策。
  依照實務經驗,處理現金流量風險之方式主要有四種:(一)證券化發起機構或服務機構的保證與代墊;(二)發行不同到期日的證券;(三)將分期還本型付款轉換為彈性結構付款(係指證券未到期前,各期僅收受利息,本金則於到期日一次付清);(四)準備金調節帳戶。

營運風險(Operation Risk)

  證券化的工作目標是要創造出信用評等較高之證券,需要發起機構、服務機構等眾多機構之參與才能完成,所涉業務層面相當繁雜。所謂營運風險係指實際負責執行證券化業務的各級機構,因作業不當,而導致債券投資人未能獲取應有之現金流量。此類風險,大致上可分為下列六項:(一)參與機構的破產風險;(二)行政風險─因各機構間之行政作業疏失,或因溝通疏失而造成投資人損失之風險;(三)服務機構風險;(四)組群風險;(五)結構風險;(六)法律與規範風險。

市場風險(MarketRisk)

  市場風險係指證券化所產生之證券,因為數量少,以致在市場上無法造成足夠之流動性,或發行時市場條件急驟地轉變,而造成訂價上之損失。實際上,證券化商品之市場風險與一般公司債相似,而在所有證券化商品之中,以房貸的轉付證券最為成功,以美國為例,其總量已逾三兆美元,與美國政府公債相較,毫不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