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2021年3月10日開始實施,為目前全球唯一透過統一標準去揭露和審視金融商品ESG落實程度的規範,以剔除漂綠金融產品。其中該法將永續型產品分成三大類: 1.Article 6:於投資決策流程中考量永續風險,評估永續性風險對資金可能產生的影響。 2.Article 8: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等特質為產品之投資重點。 3.Article 9:產品以永續投資為目標,這些目標必須對環境有正向貢獻,且基金中的各項投資都不能對環境、社會、治理等目標造成損害。 (安聯投信提供)
於2021年3月10日開始實施,為目前全球唯一透過統一標準去揭露和審視金融商品ESG落實程度的規範,以剔除漂綠金融產品。其中該法將永續型產品分成三大類:
1.Article 6:於投資決策流程中考量永續風險,評估永續性風險對資金可能產生的影響。
2.Article 8:具備以促進環境、社會或公司治理等特質為產品之投資重點。
3.Article 9:產品以永續投資為目標,這些目標必須對環境有正向貢獻,且基金中的各項投資都不能對環境、社會、治理等目標造成損害。
(安聯投信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