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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基金計畫(pension plan)、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DB)、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

一、退休基金計畫(pension plan)  退休基金計畫依其財源之不同可分為三種類型,第一:雇主提供的退休金,第二:國家提供的退休金,第三:本人自行儲蓄的退休金。雇主提供的退休基金依責任及提撥型態又分為(一)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二)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國家提供的退休金又稱為公共退休金制度,如美國社會安全制度;個人自行儲蓄的退休金係為彌補職業退休金及公共退休金之不足,依個人之所得及負擔並參照稅法規定提撥以確保老年經濟之安全無虞。
二、確定給付制(defined benefit plan;DB)  確定給付制係指雇主承諾員工於退休時,按約定退休辦法支付定額之退休金或分期支付一定數額之退休俸,至於雇主與員工提撥之基金與退休給付之金額並無必然之關係,退休金數額之決定與薪資水準及服務年資有關,此種辦法對雇主而言,性質屬於長期給付承諾,且退休金之精算成本為估計值,較不確定,因此雇主易遭實質的財務風險。
三、確定提撥制(defined contribution plan;DC)  確定提撥制係指雇主或員工依退休辦法每年(月)提撥一定數額之退休基金,交付信託人保管運 用,於員工退休時將員工與雇主共同提撥之資金和運用孳息給付給退休之員工。此種辦法,員工所能領取之退休金決定於提撥之多寡及退休基金孳息之大小,雇主無法保證退休金給付之數額。就雇主而言,此制無須複雜之精算技術,可節省管理費用,但員工卻須承擔通貨膨脹致使實質退休所得下降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