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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徵求財稅行政科員一名

職系財稅行政
官職等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至第7職等
名額1名(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2名)
工作地臺北市
上網期間自99年9月8日至99年9月17日
具備條件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財經相關系所畢業。
2.具有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財稅行政相關職系考試及格之人員。
3.熟悉電腦操作,具有財務金融相關實務經驗或相關證照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財務管理及投資運用等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貼妥最近2吋半身照片,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末頁請簽名)、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影本、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請均以A4規格依序裝訂,於99年9月17日前(以郵戳為憑)寄11601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之職系及職務)。聯絡電話:(02)82367476何小姐。
2.資歷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來會接受甄審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資格不符者請勿寄送。
3.本次甄選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