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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教人員適用之個人專戶退撫制度

關於儲金

  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以下簡稱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業經總統112年1月11日制定公布,自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之公教人員適用「確定提撥制」退撫制度,由公教人員與政府按月共同撥繳及公教人員自願增加提繳之費用,存入公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以下簡稱個人專戶),作為給付退撫給與之準備。銓敘部及教育部依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法律第7條規定,分別委任(託)本局辦理退撫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

 

  為順利推展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業務以達成政策目標,本局將分階段完成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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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階段  於112年7月1日建置個人專戶管理架構

  本局為依法設立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及保障退撫儲金資產安全,業委由信託銀行建置公教人員專屬之個人專戶,公教人員初任到職時,機關學校及公教人員每月共同撥繳及個人自願增加提繳之費用,將存入其個人專戶作為給付退撫給與之準備。

第二階段  預計於114年1月1日開放自主投資平台上線

  本局為推動退休金自主管理機制,業委託信託銀行建置數位化自主投資平台,亦將委託專業投資顧問公司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組合,包括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型等,置於自主投資平台開放提供公教人員選擇適合自身風險屬性之投資組合,公教人員亦可隨時於自主投資平台查詢個人專戶累積成果。

 

  本局將竭力完善相關配套措施,除納入外部專業機構協助管理運用之機制外,亦將嚴格把關受委託之機構及投資組合商品,並落實資訊透明公開,定期於本專區公告資產配置及運用績效,期使退撫儲金業務能順利運作並持續精進,保障參加人員退撫權益。

 


公教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服務電話

基金管理局服務電話,請詳見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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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託銀行客服專線:(02) 6639-6550

專線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假日除外) 09:00 -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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