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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收支現況

  截至101年2月底止,軍職人員支領退撫給與人數為17萬1千餘人,其中退伍人數(含一次退伍金及月退休金)為16萬4千餘人,支領月退休金人數則為4萬2千餘人。軍職人員累計支出占累計收入比率為72.6%(收入1,031億元,支出748億元),較公教人員之比率45.6%及30.8%高出甚多,且100年當年度軍職人員收入92億元,支出高達98.7億元,支出占收入比率為107%。究其原因,乃為軍職人員之退伍條件較公教人員寬鬆(服現役3年以上即可支領一次退伍金,服役滿20年或服役15年以上年滿60歲者,可支領月退休金終身)及退休平均年齡較公教人員為低(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99年統計年報資料,軍職人員99年退休支領月退休金人員之平均年齡為44歲、相較於公教人員之55歲、54歲,提早10年左右)所致。
  鑑於軍職人員收支情形惡化,基金管理會除積極提昇基金運用管理績效外,亦將俟軍教人員退休法律修正案完成立法程序,適時提出提撥費率調整建議(按目前軍公教人員均已調整至12%,僅公務人員完成修法,將法定上限由12%調整至15%),以增加退撫基金收入。另軍職人員退撫主管機關國防部亦已研議相關退伍制度之改革(例如配合募兵制推動,朝增加留營誘因,延長服役年限等規劃相關配套措施),期能發揮開源節流效果,延緩軍職人員退撫基金惡化情形。
  依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基金採統一管理,按政府別、身分別,分戶設帳並按出資比例分配收益。如基金不足支付時,應檢討調整繳費提撥費率,或由政府撥款補助。所以軍公教退撫基金均有獨立帳戶,採分帳分流,即使軍職人員退撫基金不足支付時,亦不會以公教人員退撫基金來支應,並不會影響公教人員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