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ceipt of deposit
係指保管有價證券的金融機構所出具書面之收據(或憑證),以證明交易之有價證券實券存於該機構保管無誤。如短期票券之保管收據分為正、副兩份,正本須經保管機構及交易券商有權人簽章後始生效,由投資人收執,副本則由保管機構簽章後交易券商收執,可使投資人免於保管及確認有價證券真偽的風險,以確保交易之安全。
短期票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