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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退撫給與或退撫基金費用本息者,得否申請繳回以併計年資?

人員類別

公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

問答類別

退撫新制給與核撥作業

依軍公教退撫法令規定,再任人員不得繳回已領退撫給與或退撫基金費用本息,以併計年資,其重行退休(伍)、資遣或辦理撫卹時,不再核發該段年資之退撫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