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職人員
退撫新制給與核撥作業
軍職人員退休俸、贍養金、遺屬年金(原退休俸之半數)、贍養金半數及撫卹之退休俸半數自107年1月起改為每月1日發給,如遇星期例假日,仍依規定如期撥付入帳。 年撫卹金則於每年1月1日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