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教人員,教育人員
基金費用繳納作業
當公務人員、教育人員辭職、退休、資遣、由同為參加退撫基金之機關但轉任不同身分別、其他【如因服兵役、育嬰、侍親、進修辦理留職停薪、因案停(休)職(聘)…】及轉調至非參加退撫基金機關學校,均應以「破月」繳納方式計算退撫基金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