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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國114年1月1日起全國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請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按月繳納儲金費用及自願增加提繳。

一、114年1月1日起之全國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業經行政院公布,本局已修正「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請下載使用,並提供各俸點之繳納差額對照表。

二、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將於114年5月12日自動更新114年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繳納金額對照表(系統更新後即依修正後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儲金費用),至作業月份114年1至5月之儲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者,請於次一月份(作業月份114年6月)依附檔「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單機版待遇調整操作說明」執行「儲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三、另「儲金繳納作業系統」版本更新後,自願增加提繳上限將隨之調整。申請自願增加提繳者,可填具「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自願增加提繳退撫儲金費用申請書」以利新增或修改每月自願增加提繳費用。

四、如「儲金繳納作業系統」無法進行更新,請使用下方連結下載「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

       ➤ 儲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5/12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