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14年1月1日起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業經行政院公布,本局已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請下載使用,並提供軍、公教人員各俸(薪)點之繳納差額對照表。
二、退撫基金繳納系統將於114年5月12日自動更新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系統更新後即依修正後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基金費用),作業月份114年1至5月份之基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者,請於次一月份(作業月份114年6月份)依附檔「退撫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調薪差額作業操作說明」,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三、又如「基金繳納作業系統」無法進行更新,請至本局網站(下載專區/軟體下載)下載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
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