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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民國111年1月1日起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調整,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請依修正後之繳費標準按月繳納基金費用

一、111年1月1日起之全國軍公教人員待遇支給標準業經行政院公布,本會已修正「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繳納金額對照表(軍職人員)」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繳納金額對照表(公教人員)」,請下載使用,並提供軍、公教人員各俸(薪)點之繳納差額對照表。

二、另請儘速依附檔「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調薪作業更新版本操作說明」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版本更新作業,俾依修正後繳費標準繳納退撫基金費用。惟111年1至2月份之基金費用業依待遇調整前之標準繳費,請於次一月份執行「基金繳納作業系統」補繳調薪差額功能。

三、又如「基金繳納作業系統」無法進行更新,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專區/軟體下載)下載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

基金繳納作業系統升級版(exe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