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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取新制定期給與人員如何辦理變更通訊地址、電話、銀行帳號等情事?

人員類別

公教人員,教育人員,軍職人員

問答類別

退撫新制給與核撥作業

領受人如有銀行帳號、通訊地址、電話變更等情事,可至本局網站下載「領受人基本資料異動申請表」(http://www.fund.gov.tw/下載專區/收支作業常用表單)依式填妥,於每月10日前寄交本局辦理,另若為更改銀行帳號並請檢附變更後銀行存摺封面影本,如未通知本局致無法如期入帳者,應由領受人自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