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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徵求一般行政專門委員一名

職系一般行政
官職等薦任第9職等至簡任第10職等
名額1名(得擇優錄取候補人員1名)
工作地
上網期間自98年4月7日至98年4月14日
具備條件1.國內外公私立大學財經相關系所畢業,具有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之財稅、金融等相關職系考試及格之人員。
2.曾任薦任第九職等科長職務三年以上。
3.具備國際金融相關事務行政管理經驗三年以上,熟悉國際投資環境及投資工具,有實務投資經驗者尤佳。
4.熟悉電腦操作,英文聽讀說寫流利,且可與國外投資管理機構直接溝通者。
5.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聯絡方式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註明聯絡電話及地址)、考試及格證書、審定函及最高學歷證件影本於98年4月14日前(以郵戳為憑)寄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人事室收(信封上註明應徵一般行政專門委員)。電話:(02)82367476曹小姐。
2.資歷初審合格者擇期通知來會接受甄審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